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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岗期间没有工资不合理。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你讲得很笼统,现在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得很多,分得很细。
2、首先,确认你去他那里上班是否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三要素),很重要!!确认了劳动关系才归劳动法律法规管,不是劳动关系由民法等法律管!!你是学生或者已经退休的话就不能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签的合同也只是雇佣合同,不是劳动合同,维权的渠道也不一样;单位需要有工商注册,是适格的单位,如果你为小区业委会干活,业委会是民间组织没有劳动主体资质,也不是劳动关系;在单位的岗位也需要确认,是为单位干活,不是为老板或者个人干活。
3、再来回答你的问题,法律没有“试岗”的说法,法律只规定了“试用期”,签1年合同最多1个月试用期,1到3年2个月,3年或以上6个月。试用期工资照付,社保照缴纳,没有异议。
4、据我分析,你是不是学生临毕业找工作?用人单位如果用你们上班可以规避法律,学生实习或者还处于未毕业状态还是属于学校的“社会实践”范畴,是由教育局管的。对于这种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人道义务,给予你们一定的酬劳,注意,如果一分钱不给也很难处罚单位,单位可以说与你有过口头,是你不要工资的!!
5、不过,不管是何种情况单位要你去上班,不给工资,道理上那是不对的,这种单位大多不是很正规,或者也有可能单位通晓法律法规,所以,要去上班的话要长个心眼!签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对劳动合同有异议一定要和单位提出,对于异议部分要和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并留下书面证据!
1、【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6、(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8、(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11、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无薪试岗是违法行为。即使双方有协议约定,该协议也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则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劳动关系成立。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综上所述,试岗期没有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试岗期间劳动者是有工资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岗期没有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员工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按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资。如果有加班的话,那么应该按照加班工资支付工资。工资是员工劳动报酬,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遇到节假日的话,那么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而且每月要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员工,如果不支付的话是违法的。总的来说劳动者只要和企业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管是不是试用期,不管企业的性质。如果单位不给试用期工资的话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如果都不行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可以。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觉得不合适可以走人的。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2、(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
4、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5、(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
7、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
8、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